袁可立是什么意思

时间:2024年04月01日 09:09 | 来源:汉荟荟 | 阅读量:80

袁可立(1562年4月25日~1633年11月12日),字礼卿,号节寰,河南归德府睢州(今河南省商丘市睢县)人。获得的称号有——明朝抗金民族英雄,中国十大清官之一。有兴趣的‬伙伴可以自己查一下——十大清官‬‬。

自‬万历十七年进士,到‬崇祯六年(1633)十月十一日,袁可立去世‬。历经万历、泰昌、天启、崇祯四帝,为 ‘’四朝元老”之臣,诰 ‘’五世恩荣”之赏。荣誉‬加身‬,成为‬明朝的‬“狄仁杰‬”,“最强‬御史‬”,“辽东‬抗‬金‬第一牛人”‬。

主要功绩:

文治武功——文治前半身,武四年定辽东。

前半生‬为官清廉,真御史名古今。

第一部分——文治

一、昭雪太守石昆玉冤案‬

太守石昆玉以廉直著称,因得罪宰辅申时行[,应天巡抚李涞谄媚申时行,诬劾诬陷石昆玉。万历十九年,当时群僚忌惮申时行,无人敢审理此案,最后推到袁可立手里。袁可立不畏权势,为其平反。在任期间不畏权贵,秉公执法,

成为苏州府名宦祠中与文天祥、况钟、海瑞、于成龙、林则徐等并列的清官廉吏,更成为明清两代六百年近二百位苏州府推官中唯一入祭名宦祠的。

二、审“董范之变”

万历二十二年(1594年)八月,袁可立审结轰动朝‬野的江南重案———“董范之变” ,又称“湖州案”。董份,浙江乌程县(属湖州)人。明嘉靖进士,官终礼部尚书。时董份之孙董嗣成,本以为善举,让贫苦百姓赎回自己的田地,不曾想引起湖州民众聚众哄抢闹事。

范应期,乌程县‬忌酒‬。称霸一方,民怨沸腾,上诉状者千人。浙江巡抚王汝训和巡按御史彭应参,令乌程知县张应望仓促结案。范不堪其辱自缢而死,子服毒而亡,范妻吴氏赴京诉冤。万历皇帝大怒,从抚按到知府衙役,几尽塌方式被问罪,处理官员级别之高,所涉大小衙门官员之广,震惊朝野。有百姓状增加引发更大民变的风险。

袁可立顶住压力,经过退还和平价赎回,董家田产十不存三‬,获益多者‬皆是‬贫民‬,董家从此一蹶不振。董份按照官场规则‬,算袁可立的师叔辈分,又是当朝正副宰相申时行和王锡爵的座师,袁可立处理此案风险之高,几百年后仍是令人心惊胆战。

三、巡海访问琉球,断奇案

万历二十二年(1594)五月十三日,明军上报在崇明县擒获倭船一只,称上有倭寇三十四名,南大司马周世选夸张说打了胜仗,击毙倭寇数百,缴获大量物资船械。袁可立接手时,发现共二十人,两人已经杖毙,十八人被毒药致哑,

琉球贡使到‬应天府‬,袁可立请他们指认,原来是‬因风漂落的‬琉球国民‬。后‬十八人回国‬,并在岛上‬为‬袁可立‬塑像‬纪念‬。

四、明察秋毫破大反‬案

万历二十二年,有告三人‬,口称“朕”,大逆不道,举报谋反‬。袁可立‬发现‬是‬讲陈桥兵变黄袍加身的段子,秦灯即兴‬对答‬称“朕”。洗刷冤屈‬,但‬秦灯‬、王士骕先后死于狱中,乔一琦报国‬从军‬,后战死于‬明金萨尔浒战役。

五‬、怒斩弄臣,人称“真御史”。

万历二十二年,御史袁可立两次上疏针砭时弊:“礼祀不亲,朝讲未视,章奏不以时批答,废弃不皆录用,传造日增,赏罚日滥,非所以尽修省之实。”

指出当局之危:“西虏跳梁,播酋负固东海,倭患未熄,中原灾害频仍”。

直言万历皇帝:“郊视不亲,朝讲久废。章奏之批答不时,宫府之赏罚互异,叙迁有转石之艰,征敛有竭泽之怨。是非倒置,贤奸混淆。使忠者含冤,直者抱愤,岂应天之实乎? ”。万历皇帝‬大怒‬,数次贬职‬。于万历二十四年(1596年)正月初十将袁可立削职为民,史称“震门之冤”。

朝中大臣申冤‬十数年不绝,二十六年间,三次被‬征召“御史” ,但‬袁可立‬拒不赴任‬,万历一朝最终没有‬复出‬。

袁可立的分词解释

拼音:yuán

姓。袁[yuán]〈形〉...查看详细解释

拼音:kě kè

[kě]许可:认~。能够...查看详细解释

拼音:lì

站1:~正。肃~。坐~不安。使竖立;使物件的上端...查看详细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