袁可立(1562年4月25日~1633年11月12日),字礼卿,号节寰,河南归德府睢州(今河南省商丘市睢县)人。获得的称号有——明朝抗金民族英雄,中国十大清官之一。有兴趣的伙伴可以自己查一下——十大清官。
自万历十七年进士,到崇祯六年(1633)十月十一日,袁可立去世。历经万历、泰昌、天启、崇祯四帝,为 ‘’四朝元老”之臣,诰 ‘’五世恩荣”之赏。荣誉加身,成为明朝的“狄仁杰”,“最强御史”,“辽东抗金第一牛人”。
主要功绩:
文治武功——文治前半身,武四年定辽东。
前半生为官清廉,真御史名古今。
第一部分——文治
一、昭雪太守石昆玉冤案
太守石昆玉以廉直著称,因得罪宰辅申时行[,应天巡抚李涞谄媚申时行,诬劾诬陷石昆玉。万历十九年,当时群僚忌惮申时行,无人敢审理此案,最后推到袁可立手里。袁可立不畏权势,为其平反。在任期间不畏权贵,秉公执法,
成为苏州府名宦祠中与文天祥、况钟、海瑞、于成龙、林则徐等并列的清官廉吏,更成为明清两代六百年近二百位苏州府推官中唯一入祭名宦祠的。
二、审“董范之变”
万历二十二年(1594年)八月,袁可立审结轰动朝野的江南重案———“董范之变” ,又称“湖州案”。董份,浙江乌程县(属湖州)人。明嘉靖进士,官终礼部尚书。时董份之孙董嗣成,本以为善举,让贫苦百姓赎回自己的田地,不曾想引起湖州民众聚众哄抢闹事。
范应期,乌程县忌酒。称霸一方,民怨沸腾,上诉状者千人。浙江巡抚王汝训和巡按御史彭应参,令乌程知县张应望仓促结案。范不堪其辱自缢而死,子服毒而亡,范妻吴氏赴京诉冤。万历皇帝大怒,从抚按到知府衙役,几尽塌方式被问罪,处理官员级别之高,所涉大小衙门官员之广,震惊朝野。有百姓状增加引发更大民变的风险。
袁可立顶住压力,经过退还和平价赎回,董家田产十不存三,获益多者皆是贫民,董家从此一蹶不振。董份按照官场规则,算袁可立的师叔辈分,又是当朝正副宰相申时行和王锡爵的座师,袁可立处理此案风险之高,几百年后仍是令人心惊胆战。
三、巡海访问琉球,断奇案
万历二十二年(1594)五月十三日,明军上报在崇明县擒获倭船一只,称上有倭寇三十四名,南大司马周世选夸张说打了胜仗,击毙倭寇数百,缴获大量物资船械。袁可立接手时,发现共二十人,两人已经杖毙,十八人被毒药致哑,
琉球贡使到应天府,袁可立请他们指认,原来是因风漂落的琉球国民。后十八人回国,并在岛上为袁可立塑像纪念。
四、明察秋毫破大反案
万历二十二年,有告三人,口称“朕”,大逆不道,举报谋反。袁可立发现是讲陈桥兵变黄袍加身的段子,秦灯即兴对答称“朕”。洗刷冤屈,但秦灯、王士骕先后死于狱中,乔一琦报国从军,后战死于明金萨尔浒战役。
五、怒斩弄臣,人称“真御史”。
万历二十二年,御史袁可立两次上疏针砭时弊:“礼祀不亲,朝讲未视,章奏不以时批答,废弃不皆录用,传造日增,赏罚日滥,非所以尽修省之实。”
指出当局之危:“西虏跳梁,播酋负固东海,倭患未熄,中原灾害频仍”。
直言万历皇帝:“郊视不亲,朝讲久废。章奏之批答不时,宫府之赏罚互异,叙迁有转石之艰,征敛有竭泽之怨。是非倒置,贤奸混淆。使忠者含冤,直者抱愤,岂应天之实乎? ”。万历皇帝大怒,数次贬职。于万历二十四年(1596年)正月初十将袁可立削职为民,史称“震门之冤”。
朝中大臣申冤十数年不绝,二十六年间,三次被征召“御史” ,但袁可立拒不赴任,万历一朝最终没有复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