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是指用以计算职工住房公积金月缴存额的工资数额。一般来说,公积金缴存基数是职工本人上一年度的月平均工资。
具体而言,缴存基数的确定有以下要点:
基数范围:缴存基数有上限和下限。上限一般不超过当地上一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3倍,下限不低于当地的月最低工资标准。
计算方式:通常根据职工上一年度的工资总额除以12个月,得到月平均工资,作为本年度的公积金缴存基数。
新职工基数:新参加工作的职工,以其参加工作的第二个月当月工资作为缴存基数;新调入的职工,以其调入后的当月工资或上年度月平均工资作为缴存基数。
调整时间:公积金缴存基数的执行年度为当年7月1日至次年6月30日,单位应在规定期限内根据职工上年度月平均工资调整缴存基数,调整后原则上在一个执行年度内不得变更。
公积金缴存基数的确定对于职工的公积金缴存额和相关权益具有重要影响。它不仅关系到职工每月的公积金缴存金额,还可能影响到职工的贷款额度和购房能力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