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背靠背” 付款是一种商业交易中的付款方式。通常指的是当事人在合同中约定,有付款义务的一方当事人,以其收到第三方款项作为向另一方付款的前提。也就是说,付款方在没有收到第三方支付的款项之前,暂时不向收款方支付款项。以下是对其具体介绍:
常见应用场景:
建设工程领域:在建设工程存在分包的情况下,总包方和分包方在分包合同的结算条款中可能会约定 “背靠背” 付款。即总包方在收到业主(建设单位)的付款后,再向分包方支付工程价款。这样总包方可以将业主付款的风险部分转移给分包方,减轻自身的资金压力。
买卖合同:如果买方较为强势,也可能在合同中设置 “背靠背” 条款。例如约定买方收到最终客户支付的款项后,再向卖方付款。这使得买方无需为购买商品承担全部付款责任,只有当买方将货物销售给下游客户且收到款项后,才向卖方支付价款。
优点:
对于付款方:一定程度上降低了付款方的资金风险和压力,避免了因上游款项未到而导致自身资金紧张的情况。付款方可以根据第三方的付款情况来安排自己的资金支出,提高资金的使用效率。
对于交易的促成:在一些交易中,“背靠背” 付款方式可能会使付款方更愿意参与交易,因为它降低了付款方的风险担忧,从而有助于促成交易的达成。
缺点:
对于收款方:收款的不确定性大大增加。收款方的回款不再仅仅取决于交易双方的合同履行情况,还受到第三方付款情况的影响。如果第三方出现付款延迟、违约或破产等情况,收款方可能无法及时收到款项,导致资金周转困难。
法律风险和争议:“背靠背” 条款在法律上的效力和适用可能存在一定的争议。在司法实践中,对于该条款的解释和认定可能会因具体案件情况而异,容易引发合同双方的法律纠纷。
需要注意的是,2024 年 8 月 27 日最高人民法院出台的《关于大型企业与中小企业约定以第三方支付款项为付款前提条款效力问题的批复》,对大型企业在建设工程施工、采购货物或者服务过程中,与中小企业约定的 “背靠背” 条款的效力进行了否定性评价。但该批复有一定的适用范围和条件限制。在具体的商业交易中,合同双方应根据实际情况谨慎约定付款方式,并充分考虑 “背靠背” 条款可能带来的风险和影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