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保起付标准是指参保人员在就医时,需要先自行支付的一定额度的费用。起付标准以下的医疗费用由患者自己承担,超过起付标准后的费用才可以按照医保的报销比例进行报销。
其目的主要有两个方面:一是体现 “参保人员个人和医保基金合理分担住院费” 的医疗保险制度改革原则;二是对门诊挤住院、小病大养等浪费医疗费的行为从经济上进行约束,引导参保人员合理就医。
不同地区、不同医保类型(如城镇职工医保、城乡居民医保)以及不同级别的医疗机构,医保起付标准会有所不同。例如,有的地区城镇职工医保的一级医疗机构住院起付标准可能是 500 元,二级医疗机构是 800 元,三级医疗机构是 1100 元;城乡居民医保的一级医疗机构住院起付标准可能为 200 元,二级医疗机构为 460 元,三级医疗机构为 700 元。具体的起付标准以当地医保政策规定为准。